男子深圳冬泳遇难疑遭游艇切割致死

2015年01月12日19:59     第120期      我有话说(0人参与)

  2015年1月1日下午,46岁的北大深圳医院主任医师梁振涛在深圳大梅沙冬泳时意外死亡。梁振涛家人怀疑,其死亡与遭游艇的螺旋桨切割有关。对这一说法,深圳海事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仍在调查中。另死者家属也向新浪网透露,深圳海事公安分局将在1月13日进行尸检。

  梁振涛的妹妹梁蓓蕾向新浪网介绍,1月5日,家属向梅沙派出所、深圳海事局和盐田公安分局共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提交了时间申请书,1月11日才收到尸检通知。

  同时,此前有媒体报道涉案编号为“138115”的游艇为深圳京基宝艇俱乐部游艇。1月12日下午,该俱乐部李经理对新浪网称,“138115”编号的游艇,为33尺的香港艇,不属于其京基宝艇俱乐部所有,并已在微信和微博上发布了澄清声明。

  1月12日晚间8时左右,深圳海事局发布通报称,1日下午15时许,一名泳客在大梅沙海域意外死亡,怀疑为船艇碰撞所致。由于遇难者有明显外伤,海事局及时提请海事公安介入调查。

  目前,该案件的调查仍在进行中,遇难者死因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深圳海事局将根据事故调查的有关情况,继续对外发布信息。

警方就溺亡死因向家属道歉

  深圳大梅沙的水域,游泳爱好者梁振涛并不陌生。近5年来,他一个人已不下100次到此游泳。梁振涛的家人介绍称,他水性非常好,可以在海里游上2~3个小时。在湛江工作的时候,梁振涛还经常潜入水底找海胆。

  1月1日上午,深圳当地的“悠泳”论坛组织了一次冬泳。梁振涛第一次与其他游泳爱好者聚集大梅沙游泳。此前的12月31日这一天,他跟家人说,“终于找到组织了”。上午组织顺利游完,梁振涛没有急着离开,而与其他三名泳友(一男两女)继续留在大梅沙,下午打算继续游泳,但这一次梁振涛没有再上来。

  梁振涛的妹妹梁蓓蕾向新浪网介绍,1月1日晚八点左右,梁振涛妻子刘女士接到通知赶到深圳殡仪馆并见到了丈夫的尸体时,被派出所告知丈夫是游泳“溺亡”的,而且是“裸泳的”。但次日,刘女士从当时在场的泳友处获悉,梁振涛身上有伤口。

  据在场目击的两位梁振涛泳友接受媒体采访称,涉嫌肇事的游艇船长在回答警方问询时自述,他在驾驶游艇行进过程中螺旋桨发出异常声响,感觉有打到生物体,随即看到海水变红,于是船只停下来并向后倒退15米,发现海面上有一个人,船长跳下水把人捞上甲板。

  梁振涛被打捞上船之后尚存在生命迹象,于是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抢救。当晚10时30分左右,三名泳友再次配合警方做了笔录,随后还到游艇会指认了船只。

  1月12日下午,梁蓓蕾向新浪网转述1月2日梅沙派出所李所长,称“梁振涛溺水死亡”所致的说法,系办案警员疏漏造成的,并向梁振涛妻子刘女士和梁家人道歉。

  当日晚,家人赶到殡仪馆证实了梁振涛的伤口——身体从右脚后跟往上直到背心,有许多又长又深的开放性伤口,伤口整体呈现出螺旋状,“连大腿骨都露在外面”。

  不过这一事故初步认定,以及肇事船只,目前仍有等深圳当地警方的最后通报。

  “警方没有给出一个定性的结论。”梁振涛的妹妹梁蓓蕾说,事情已经发生12天了,对方只是告知,此案正在调查审理中,情况不便告知。

  1月12日下午,新浪网致电梅沙派出所、盐田公安分局以及海事公安分局,对方未透露更多关于此案的详情。

涉嫌肇事游艇恐非宝艇俱乐部所有

  此前,当地有媒体报道称,涉嫌肇事的游艇上标注有138115的编号,属京基宝艇俱乐部会员所有。

  1月12日下午,深圳基宝艇俱乐部告诉新浪网,该游艇并非宝艇俱乐部所有。“这跟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不明白为什么跟我们撤上”。他表示,目前俱乐部已在微信和微博上刊发公告进行澄清。

  李经理还介绍,目前宝艇俱乐部只有五条艇,尺寸分别是72、55、50、48和43尺。而前报道中配发的图片来看,对"138115"编号游艇,他指出应该是33尺的香港艇,不属于宝艇俱乐部。

  新浪网从一个熟悉当地游艇业务的知情人获悉,深圳有三家游艇组织。其中在大梅沙海域附近的,有京基宝艇俱乐部和另一家游艇会。

  据了解,该游艇会主要面对游艇注册会员服务,很少进行租赁服务。1月12日,该游艇会一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新浪网,这里有33尺的游艇。但目前尚未有证据表明,编号“138115”的游艇为该游艇会的会员所有。

  但可以证实的是,深圳殡仪馆一工作人员向新浪证实,1月1日傍晚,殡仪馆从该游艇会接走梁振涛的尸体。

  2011年,曾有媒体报道称,珠海一名67岁的老人在海滨泳场被游艇的螺旋桨击中致死。法院后来审理判决游艇驾驶员有期徒刑五年;艇主以及所属游艇公司、珠海海滨泳场游乐中心共计赔偿死者家属约55.47万元。

(王辉)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标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或个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