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hannahf于2002-03-04 10:59:05就法律社会家庭教育机制:我们该如何直面刘海洋发表评论
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不过请您注意一下几点:
(1)刘已经21岁,身高近1米9的男人,请不要反复强调他是一个孩子,那无异于指鹿为马。
(2)刘在1月底已经用火碱将马熊烧成重伤,又在事隔20天用硫酸烧黑熊,其行为不是“一时做错事”!
(3)刘眼看这黑熊在硫酸中惨号的熊继续沉着地泼硫酸达1分钟之久,不能称做“好奇的孩子”!
(4)单亲家庭或贫困家庭成长的成年人,无论他有怎样的背景,怎样的优异的学习成绩,在法律和道德面前没有任何特权!否则法律面前则不是人人平等!
(5)刘没有良心和爱心,不能被判断为精神病或人格缺陷,否则所有的罪犯都有理由不受制裁。
(6)刘读过法律书籍,在残害动物后被抓住后说“完了”,在公安机关录假口供,态度反复,直至担心学籍不保才表示要认罪,说明他是知法犯法,性质恶劣。
(7)刘的行为丧失人性,称其“品学兼优”是否只以成绩单评价人的价值?
(8)刘的母亲伤心的是在她想收获的季节没有收获,她教育的失败造成无辜生命受到威胁,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没有收获应了常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9)国家栋梁首先应具有人性,刘海洋两次干下灭绝人性的事情,学习成绩再好,又何称国家栋梁?
(10)接受法律制裁和挽救人才不是对立的!难道法律措施是害人才的吗?况且是不是人才与学历无关。
(11)民众声讨刘海洋丧心病狂的行为,与文化大革命无关。文化大革命的人为灾难恰恰符合刘海洋们的心态,即在无任何与人性有关的动机下,对与自己无怨无仇的生命采用最残忍的方式进行迫害!
(12)如果中国民众对刘海洋的行为不愤怒,认为刘只不过伤了一只熊,一个非人的生命,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这种行为对人类本身产生的危机和灾难,是对生态环境和伦理道德的漠视。
(13)认为动物园关了熊的行为是虐待动物甚于刘海洋的人,就好比嘲笑有宗教信仰的人没有食素一样无知,建议先好好学习基本生态知识和基础社会学,若干年后再来讨论。
(14)让刘在动物园做义工作为惩罚,有的人或许愿意,可熊愿意吗?熊连饲养员都不能信任了,如何接受一个凶手?这种方式是对受害者精神上的折磨?况且有谁能保证刘不会再一次下毒手?
(15)媒体一夜之间的导向或许慑于某种威力或其它原因,但是人民心中还是有一把公尺,刘海洋逃脱制裁后相信已无法象普通人一样被社会认同,所以任何包庇袒护刘的措施都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措施,而这之后为社会造成的隐患无法估量。
(16)有人说刘海洋到了美国能拿诺贝尔奖,这种观点正好说明此人的无知!因为在美国和许多西方国家,有较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刘是要为其行为坐牢的,所以无论学习成绩怎样优秀,他都不会被允许进入美国,因为他属于不受欢迎的人,将被美国民众唾弃。
(17)拿印尼暴乱,山区贫困儿童说事的朋友,我唯一想对你们说的是:您连身边一只无辜的遭人残害熊的生命都不关心,我如何相信您为远在异国的华人和山区贫困儿童做了什么?(除了说风凉话。)
最后加上一点,刘海洋声称是做实验,可是熊呆在动物园里从没机会接触有害物品,它怎么可能辨认出硫酸是不能吃的呢。如果刘海洋不是在骗人(如果是骗人只能表示他用心的险恶而且这个瞎话编的可是太弱智了)那他就是个大弱智,做实验前不做预试验,连最基本的实验条件都没搞清楚,这能算是人才吗??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