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反洗钱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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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21: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张旭东、苏万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1日就反洗钱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说,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而是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机构稳健运营。 这位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并不是新创设的,反洗钱法只是从反洗钱的角度,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同时,金融机构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还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其良性发展,有利于提高中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因为金融机构健全内控制度,可以有效地防御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中国建立完备的反洗钱法律体系,有利于在国际金融领域树立良好的形象;中国金融机构健全反洗钱制度,规范反洗钱操作,可以促进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开展反洗钱工作不会侵犯金融机构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