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父亲为新四军采购军需物品(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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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3/16 15:01 炎黄春秋 |
作者:陶家云
我的父亲陶震生(又名陶翔知)是党外人士,安徽省天长县铜城镇人。他从年轻时代起就在家乡开办了宏新香烟公司。我记得,厂房宽大、明亮,整齐地排放着卷烟机、切丝机、滚筒机、动力柴油机等机器。工厂里大约有30名员工,父亲从上海请来了技师和包香烟熟练的女工,从镇江请来了制盒工人。工厂每天能够生产几万支香烟。在当时看来,规模是相当不错的。凭借着父亲的经营头脑,公司的产、供、销模式令当地商界人士耳目一新,不少人都希望能够与他合作经营香烟生意…… 抗日战争爆发后,我们党在淮南、淮北等地建立了抗日根据地。我的父母深知“没有国就没有家”的道理,主动将宏新烟草公司无偿献给新四军,以实际行动支援抗日。就这样,宏新烟草公司作为新四军在安徽路东八县联防办事处财经处下属的利民合作社,生产“飞马牌”香烟。办事处主任陈穆和父亲接触密切,张云逸、邓子恢、彭雪枫、罗炳辉等首长先后都来看望过父亲,称赞他在国难当头之时献出工厂的行动是爱国之举,称赞他“是有民族气节的爱国商人”。彭雪枫师长在接见父亲时说:“在敌人对我军严密封锁的关键时刻,你交出了烟厂,与新四军生死与共的真诚合作,我表示感谢!” 由于当时条件所限,新四军的兵工厂都由各师自己组建,从无到有,规模小,且都分散在不同的地区,军工物资的采购是关键。为此,首长们征求父亲意见,希望他能够为新四军二、四师的军工部和卫生部采购军工器材、医疗器械、医药用品。父亲采纳了首长们的建议,他认为,在国难当头的时刻献出烟厂,为新四军采购军需物品,就是为抗日战争出力;能够与新四军的将领结为朋友,能够相互以诚相待、彼此信赖、共同抗日,是一生中做的最正确的事情。从此,父亲往返于敌占区和根据地之间的采购工作如同家常便饭,父亲将自己和全家人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新四军二师、四师军工工作的生命线上。 父亲每次采购的物资都是按照军工部、卫生部的要求和所需材料、药品的清单办理。父亲采购的物资有刨床、车床、钻床、动力柴油机等急需的军工机械,制造枪榴弹的原料和各种西药。大部分军工物资是由父亲送到师部,也有一部分是师里的同志到我家里来取。如硫酸、硝酸,都是用大坛子封装好的,整齐地排放在我家院内墙边上,大人们一再叮嘱我和弟弟、妹妹,不许靠近更不许触摸。 那时候,兵工厂的吴运铎等同志经常到我们家来取物资,只要父亲不在家,都是母亲招呼他们,为他们忙前忙后。那时,我们全家人齐心协力支持父亲的工作,我年迈的祖父也帮助忙里忙外。 1943年末至1944年初,父亲采购的一批军工物资及西药在镇江被敌伪三师查获,敌人按照一封电报上注明的地址去抓父亲,结果扑了个空。后来,敌人在上海抓到父亲,押回镇江市。敌人对父亲软硬兼施,想从父亲的嘴里套出背后的指使人。父亲和敌人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毫不退让。敌人把父亲绑在老虎凳上严刑拷打,用辣椒水灌父亲,致使父亲口鼻出血、辣坏了气管。父亲坚贞不屈、只字不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