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虹、傅汉荣报道:本报关于“现代私塾”的连续报道引出读者不少问题:领孩子回家自己教符合《义务教育法》吗?所取得的学习成绩社会承认吗?还能参加初、高中会考和中考、高考吗?还能重返学校读书吗……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代私塾”实际上是一种特殊教育模式,它将学校教育的部分职能移植到家庭中进行,追求教育个性化,适应当前社会需求多元化、个性化的趋势。这与教育改革的方向一致,应当允许进行试验。
他谈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有送适龄子女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义务,但“私塾女孩”的父母本意并非不送孩子上学,而是为了让孩子更好、更快地接受教育,只要家庭有这样的教育资源,并能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让孩子完成国家规定的教材课程学习,选择家庭教育的方式与有关法律并无抵触。
教育界有关人士同时指出,由于这种新的教育模式本身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不利于孩子全面发展,因此不应提倡。另外,“现代私塾”还应纳入法制的轨道,到教育部门登记注册,以利于规范管理。
至于“私塾”学生能否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或重新回到学校读书,教育主管部门坦言这是一个新课题,以往没有先例。目前学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仍以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为标志;报考高中需要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不在学校学习无法取得学历资格证明。但是高中会考和普通高考均已放宽报考限制条件,今年广东省就有数百名社会青年通过参加高中会考取得了高中学历,高考也接受了数十名社会人士的报名。有了这一政策背景,经家庭教育培养出来的孩子,将来完全可以通过更高层次的考试获取相应学历。
“私塾现象”众说纷纭,有人叫好有人担忧
反思教育模式苦盼改革先行
本报讯记者傅汉荣、刘虹报道:本版连续两日报道的“私塾现象”,成为一大热门话题。前、昨两晚“众谈在家上学”讨论开场后,众多热心市民以电话和来稿形式,或叫好、或担忧,更有不少人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中国教育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胆探讨。
回家上学明智吗?
华师附中离休教师郑女士认为,韦渊夫妇的做法是明智之举。将孩子带回家自己培养,孩子既可学好各门功课,又能专注发展自己的兴趣,拓宽知识面,这是一种大胆的创新,更重要的是他们实践了教学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因材施教”。
曾在大学任教的施博士则认为,从教学的角度出发,让孩子回家上学是不合理、不科学的,不应提倡。虽然韦渊夫妇都是老师,但孩子有这么多门课程,仅凭自己有限的知识结构去教孩子还是远远不够的,无法与正规学校的众多教师相比。
集体对孩子重要吗?
不少读者认为,学校是学生接触社会、与人交往的载体。孩子长期不在群体中生活、体验不到集体的互助互爱,锻炼不了面对各种复杂的人和事的处理能力。一对有能力和教学经验的父母可能可以很好地将知识传授给孩子,甚至可以尽量让孩子学到各种生活经验,但是青少年时期孩子从集体中获得的乐趣是父母无法给予的。
教育改革能再快些吗?
某旅行社的潘小姐认为,问题并不在于选择在家还是在校读书哪一种更为聪明,而在于:如果学校能教好孩子,为什么韦渊夫妇宁愿冒那么大风险自己教女?
高中生谢在来稿中说:“看到这篇报道后,我的第一个感觉是中国教育的现状终于把人逼上梁山了!当今很多先进的教育模式和思想正在快速进入国人的脑子,但中国教育却依然保守而落后,这对矛盾必然产生很多异常的现象。”
律师周先生说,考试制度改来改去,难度越来越高,“牛角尖”越钻越深;“减负”减来减去,山还是那座山;素质教育搞了多年,一切仍围着考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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