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将于今年底前全部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并于本月底前实现全省各市教师工资100%由财政统一发放。
据悉,前几年,广东省部分地区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比较严重,去年全省共有14个市46个县拖欠教师工资共达6.5亿元。这一问题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去年底省政府发出通知,并委托省财政厅与各市签订责任书,要求通过多渠道消化拖欠的工资。责任书明确规定,凡未解决拖欠工资的县(市)、乡镇、单位实行“四不准”:领导一律不准出国;不准购买和更换汽车;不准新建、装修办公楼;不准用财政性资金搞项目建设(国债项目除外)。
为保证兑现工资工作的落实,去年广东省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亿元,今年再新增5亿元,从财力上帮助困难地区的教师工资发放。经过各方努力,目前,全省拖欠教师工资总金额目前已下降到2个市7个县1.6亿元,比去年减少4.9亿元,年底前可兑现全部教师的拖欠工资。
广东省教育厅李小鲁副厅长介绍说,广东在清偿拖欠工资的同时,省政府还发文明确要求建立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机制。最近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也进一步规定:县政府要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原镇级财政收入中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要相应上交到县级财政,设立“工资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和中央、省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标准,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中,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记者戴自更、通讯员王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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