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帅晓波、通讯员刘颖) 记者昨天从教育部门获悉,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我市执行《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就学暂行办法》以来,共有2581名“特困生”得到专项补助经费。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已核发专项补助经费共计117.145万元。
针对我市存在的一批贫困家庭子女,去年2月,我市教育、财政、民政部门共同制定了《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就学暂行办法》,主要是减免这部分家庭中子女的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对象为每学期注册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即特区内家庭人均月收入319元、宝安龙岗两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273元、宝安龙岗两区农村家庭人均月收入195元的困难家庭子女;或每学期注册前6个月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减免项目和标准为杂费和书本等代收费,小学每学期400元,中学每学期550元。减免程序为学生个人在入学注册前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或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学校提出意见后,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今年下半年的特困生人数正在调查核实统计之中,补助经费将在年内发至特困生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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