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11月30日消息:昨日,湖北省教育厅派员飞赴湖北民族学院,处理该院百名大学生停学事件。此前,省教育厅责令该院撤销处理决定,通知被停学的学生全部复学。
省教育厅强调,高校不仅要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还要采取奖、贷、助、补、减以及“绿色通道”等措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湖北民族学院没有处理好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与加强收费管理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局部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民族学院28日晚召开了全院系、部主要负责人会议,统一了思想,决定撤销有关停学决定,通知所有学生29日全部复学。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大力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并号召全院师生员工捐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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