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3月1日电(范春生、荣光大)辽宁省朝阳市第二中学原高二学生崔某只因课间喧闹,就被班主任许老师
打了两个耳光,造成鼓膜穿孔并引发精神障碍。在经过崔某父亲3年多的上告申诉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近日达成调解协议
,许老师与学校共赔偿崔某各项经济损失31万元。这是目前体罚学生事件引发的最大笔赔偿之一。
身为独生子的崔某从小学起,成绩就一直很好,小学六年级时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荣获三等奖。1998年
9月4日,崔某课间休息时在走廊内鼓掌喧闹,被一位副校长拉到教室门口。班主任许老师见状非常生气,于是上前打了崔某
左面部两耳光。当天崔某感觉听力下降、耳鸣,第二天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耳外鼓膜穿孔。后经法医鉴定,崔某左耳被暴力
打击造成外伤性鼓膜穿孔,其伤情构成轻伤。
此后,崔某的父亲崔玉海一纸诉状将许老师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并追求其刑事责任与校方管理不善造成此恶果
的连带责任。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在调查后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许老师犯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但因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
而免于刑事处罚,一次性赔偿自诉人崔某医疗费、鉴定费等经济损失1020.80元。
孩子被打伤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只得到一千多元赔偿,崔某家人不服判决上诉至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以后直到
今年初,崔某经数次上诉、申诉,并经三家医疗权威机构的鉴定,才讨回说法。其中1999年底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司法
鉴定结果使这起体罚案出现转机,当时的鉴定结论为:“崔某患有心因性精神障碍(延迟性心因反应),其发病系心理创伤所
致,与1998年9月4日被打后精神刺激有直接关系。”
今年1月,原被告双方同意在朝阳双塔区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被告人许老师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朝阳市第二
高级中学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崔某自愿放弃对许老师的指控。许老师与朝阳市第二高中赔偿崔某各项经济损失31
万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当天,学校便支付了赔偿款。
这个跨越三年多的特殊诉讼拍板定案后,当事双方均心存情绪,并保留各自看法。记者见到崔玉海时,他激动地说:
“多少钱也换不来孩子的前途,如果不出这种事,我儿子现在该上大学二年级了。”朝阳市第二高中杨校长今天表示,其实学
校并不认为许老师把崔某打成了精神病,但为了息事宁人,也甘愿赔这笔钱了,许老师现仍然在一线教学。
全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总课题组组长、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教授王加绵认为,朝阳这起教师体罚学生引发的巨额民
事赔偿表明,老师不注意控制情绪引发的暴力行为,对学生的伤害尤其是心理伤害是终生的,绝不是31万元就能够补偿。这
也是心理不够健康的一种表现,片面强调师德建设远不够,教育工作者自身也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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