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3月5日电(记者刘刚陈敏)倘佯于繁华街头,在琳琅满目的报刊杂志摊前驻足,在不断翻阅中,记者发
现,很多生活类杂志没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前“一代”甚至“两代”出现在人们面前,这种不“按时”出版的“
早产”杂志,让人迷乱。
去年12月下旬,记者在三峡库区万州的一路边报摊看到了《家庭》杂志2002年1月的下半月刊,并且上面还用
黑纸白字堂而皇之地标明出版时间为2002年1月17日。看着装帧精美、封面上还印有“第二届百种全国重点社科期刊”
“全球综合类期刊排行前八名”等字样的新书。
记者感到惊讶,难道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有人敢盗用《家庭》杂志的名义非法出版刊物?带着几许疑惑,记者拨通了
《家庭》杂志的长话,结果被告之,事实如此。也就是说,在本应该“大哥”出生的日子,“母亲”就熬不住了,早产了“三
弟”,并且已经跑了好几百公里路,到库区来抢市场了。
“这种‘早产’情况怎么样?”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近日在街头作了初步调查,结果发现这种状况极为普遍。深圳妇
联主办的《女报》、新疆妇联主办的《伴侣》、武汉妇联主办的《幸福》、湖北妇联主办的《知音》、广东妇联主办的《家庭
》、广州中山大学主办的《家庭医生》、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办的《婚姻与家庭》、云南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奥妙》等,
一大批生活类杂志的2002年3月上月版或A版,均在除夕前,翻山越岭,提前一个月赶到了信息闭塞的三峡库区,不难想
象,在它的出生地或邻近地,它拜年的时间会更早。
“早产”杂志合理合法吗?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廖承文处长告诉记者:杂志的‘早产’现象近年来比较普遍
,其提前出版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与同类竞争。现在国家在这方面没有很详细的规定,只是要求按期出版,不得随便增加期数,
也不得随便拖延出版时间。
他说:“‘早产’现象是近三年来出现在报刊杂志出版事业管理中的一个比较棘手的新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注
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管理司一干部在接受采访时也谈到:“国家对杂志社缩短、延长期数或不按期出版,有相应规定
进行约束。”
这么看来,“早孕早产”杂志显然违反了国家的“按期”出版政策。有关部门应该出面制止,让它们也按照“计划生
育”政策,按时出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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