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3月9日电安徽省将从今年开始实施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用于抵减贫困学生的杂费、课本费以及
补助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以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据《安徽日报》报道,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杂费、书本费、寄宿生活费而未入学和可
能辍学者。因受灾和家庭经济困难失学的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孤残、女性学生;列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
贴对象的居民子女;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农民子女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可优先享受助学金资助。
针对贫困程度不同的学生,将相应设立不同等级的助学金,可全额免收杂费、书本费、寄宿生活费,也可部分减免。
原则上每学期每人资助额为50元至200元,具体办法和标准,各地结合具体情况确定。高中阶段学校也建立助学金和奖学
金制度,所需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学费总额的10%提取,用于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和对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
助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享受助学金学生的名单及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助学金实行统一管理,但不直接提
现金发给学生本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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