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新华社记者奚彬、翟伟)
“北大教授剽窃事件”的曝光,使“学术腐败”的问题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正在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部
分人大代表指出:“学术腐败”不能与“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相提并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估计“学术腐败
”的严重程度,既不能夸大,也不可轻视。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代表说:“学术腐败的现象当然有。但是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仍然是在认认真真
做人、勤勤恳恳研究学问,对这一点,必须要充分肯定。”
李浩说,可能滋生学术腐败的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将他人的论文、研究成果窃为己有,二是导师强占研究生的研究
成果;三是评职称中弄虚作假;四是在学术观点上耍“学霸”作风,搞“一言堂”,压制不同意见。
思想不具有垄断性。在学术界,借鉴他人的思想、并推陈出新、提出自己的创见是很平常的事情。如果不经过推陈出
新、脱胎换骨,那就构成了剽窃。但是,所有的研究成果都是要公开发表、公诸于众的,如果有剽窃,就很容易被发现。这也
正是“北大教授剽窃事件”能够曝光的原因所在。同样因为这一点,要想耍“学霸”作风、压制不同意见也是难以奏
效的,因为即使某一方面的权威刻意这样做了,被压制者也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愿意发表不同意见的刊物,与权威展开“商榷”
。这样的压制必然是劳而无功的。至于导师强占研究生的研究成果,这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论文的思路是导师提出、
只是由研究生独立找材料完成论文、导师又对论文进行了校改,这样的论文由导师和研究生联合署名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而
且,客观上,有着导师署名的文章也比较容易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评职称的问题,因为牵涉到对成果学术性的评价,其间的主
观自由裁量的因素确实比较大。但是,也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许多地方在申报职称的硬件条件上就进行了严格限制,规定
的论文、著述,缺一不可。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堵住了腐败滋生的空间。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冯健亲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南京大学校长蒋树声代表也都认为,对“
学术腐败”现象要严肃处理,但对这一现象的严重程度、普及程度,不可估计过高。
蒋树声代表说,学术腐败问题,实质上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上急功近利、浮躁不安的不良风气在大学校园、科研
机关的反映。剽窃、抄袭他人成果、造假数据、出假文章等等,确实属于学术腐败。但有许多问题比如钻研学术不精益求精、
不认真备课等等,是属于学风问题,不能把一般的学风问题与学术腐败混为一谈。
他说,学术界、科学界本是社会公认的一方净土,社会公众对这方净土的纯净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在社会转型期,这
方净土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倍受社会公众关注,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夸大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无疑不利于学术
界、科学界的健康发展。而学术界、科学界也要以社会公众的期望为鉴,严于律已,采取坚决措施,严惩不肖之徒,维护科学
的尊严,净化学术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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