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方六) 3月2日,本报报道了曾被誉为“爱心房主”的侯某毁约,在被称为城里的“希望小学”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教室门前砌起一米多高围墙,致使正常教学秩序无法开展。时间过去了十多天,事情竟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爱心房主”和“希望小学”一道被“爱心房主”的侄儿送上法庭——房子不能无偿借,要求收回被学校占用的房子。
由于多种原因,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要求记者对此事的报道“缓一缓”。昨日,记者与“爱心房主”侯某再次进行了联系,获知了事情的蹊跷变化。侯某告诉记者,他现在为这事也很烦,因为无偿把房子借给学校,结果现在被自己的侄儿告了。侯某告诉记者,他原是南京某大学的教授,还当过南京市人大代表,他是真心想给外来工的孩子做点实事的,而且他并不缺钱花,有几百万资产哩,不会在乎房租金什么的。
记者从南京建邺区南湖法庭得到证实,侯某的侄儿确实把他给告了,法院已经受理此案。通过侯某,记者还了解到,在学校教室门前砌围,把学校弄成“前沿阵地”的事全是其侄儿派人所为。
此后,记者与侯某侄儿委托的南京市三联律师事务所曹律师通了电话,并得到了侯某侄儿状告叔父和“希望小学”的状子。其“诉讼请求”主要有三点:一是要求法院确认2001年7月份侯某签署的“无偿借校舍签约书”无效;二是返还目前被学校占用的房子,并赔偿由于房屋被占用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另外还要求恢复被被告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的原状并赔偿损失。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侯某当初不是这房子的主人?侯某告诉记者,他当时是房子主人,有权签这个字。问题出在去年10月份,他将这房子转给了他的侄儿,现在侄儿是这处房子的法定代表人。侄儿所作所为,他也奈何不得,管不了。
记者把这事告诉了外来工子弟小学的一名负责人,她说还不知道侯某和学校双双成被告的事,学校也没有接到法院的传票。记者把“讼诉请求”给她说了,她的答复是“可能是有人耍的花招吧”。事情最后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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