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学生成绩差就应该被退学吗﹖”合肥市的尚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了发生在她孩子身上的一起退学风波。
2001年2月为了给李立(化名)寻找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其家长一共花费2.6万元的建设费和学费将他送入合肥市光华学校就读。在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就学协议》里有这样的约定学校对学生实施全程基础教育但前提是学生不能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否则学校可以劝退学生。尚女士说因为李立的功课基础较差学校在其入学时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根据这个协议李立先在初二试读一学期如果成绩不理想再与家长商量留级或更换学习环境事宜。一学期试读下来李立的成绩虽没有大的起色但也没有大的违规行为于是继续升入该校初三年级。后孩子因为成绩不好三番五次被老师批评学习的兴趣与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而其班主任也从去年10月份开始多次向家长表述了这样的意思由于该生成绩差已经影响了任课老师的收入应该安排孩子转读其他学校。
今年2月李立被转到其他学校。合肥市光华学校学生部张主任在肯定李立没有重大违规现象时也断然否定了学生是被学校勒令退学的说法并欢迎他再回光华。
在光华学校的一份《学生退学申请表》上记者看到尚女士这样陈述李立退学的原因“班主任老师要求家长和学生谈话叫学生退学。”在班主任意见一栏该生班主任写的是“同意”字样而在学生部审批意见一栏学生部长亦认为“该生基础较差……成绩提高甚微……同意退学”。(本报记者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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