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陶世安王军)“现在对历史文化名城,跟过去谈文物保护一样,到了要抢救的程度了!”
两院院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周干峙,今天在此间慷慨陈辞,“近年来,我们城市化的成绩很大,但也有
不少教训,其中包括没有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
今天,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华夏(中国)名城网www.chinamcw.com联合举办的“纪念国务院公布历
史文化名城20周年座谈会”上,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了20年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全国政协的建议,做出的保护历史文化
名城的重大决策,回顾了20年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事业走过的非凡历程。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专家们也对近年来较为突
出的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提出批评。
周干峙提出,目前国内正处在城市化高潮之中,在这一进程里,文态环境保护远远落后于生态环境保护。一些地方,
在一天天地现代化,也在一天天地破坏应该保存的文化资源。祖先留下的遗产,能够启发今人,有的还具有科学价值,但在一
些地方却被视作垃圾。有的城市只看近期利益、只考虑政绩工程,对具有珍贵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任意拆毁,使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事业面对严峻局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顾问、20年前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协提案的郑孝燮先生指出,历史文化名城是民
族传统最集中的载体,保护好名城,托物寄史,意义重大。当前名城保护面对的最大问题是,一些地方对古城区过度开发,拼
命在里面搞新的建设,使得城市功能越来越密集,古城区里的交通、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结果新旧俱损。
他提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根本解决办法是将新旧城市分开发展。“平遥、丽江通过开发新区保护了古城,苏州也
是这样做的,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来确定这种模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早一天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历史文化名城就会少一些
破坏,多一些保护。”
罗哲文、杨鸿勋、刘小石、谢凝高等学者联合呼吁,遵照依法治国方略,尽快审议出台《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并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时补充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内容;建立、完善督导制度,要求各历史文化名城政府每
年呈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状况年度报告;将保护名城的政绩列入名城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责任人进行
追究、处罚;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标志碑;新闻界加大对破坏名城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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