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4月22日电(记者李钧德刘健)记者近日在河南省洛宁县采访时,一些群众向记者反映该县工商局的许
多怪事。比如,十二三岁正在初中上学的学生竟然被招工进了工商局;以市场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工商局工作人员,用从市场上
买来的假文凭谋取提拔并一路绿灯;层层下达收费任务,用市场费票代替现金,给职工发工资。
据群众反映,洛宁县工商局在工商体制改革期间,违规突击进人,17名从未在工商系统上过一天班的所谓“分流人
员”,借工商部门与所办市场脱钩之机,转岗到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这些人员中,最典型的要数两个人。一个是县工商局财务
股曹耀初的儿子,一个城郊乡崛西村的党支部书记王茂林。
在洛宁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提供的“转岗人员移交花名册”上,记者看到:曹耀初的儿子1981年3月出生,初中
文化程度,1998年3月参加工作,2001年月均实发工资额360元。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人只是洛宁县实验中学初二(八)班的学生。从实验中学学生花名册上,记者看到他实际出生
于1988年3月,住在工商局家属楼。也就是说,按照有关档案显示,这名初中生实际上10岁就招工进了工商局。
王茂林在“转岗人员移交花名册”上显示: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1983年1月参加工
作,2001年月均实发工资额494元。
洛宁县城郊乡党政办公室的通讯员告诉记者,王茂林是他们乡崛西村的党支部书记。“从县城坐1路公交车到崛西下
车,正好到他家门口”。当记者告诉他王茂林已被调进工商局时,这位通讯员表示:“不可能,他是个农民,怎么可能进工商
局工作?乡里也不允许兼职”。
据了解,在这次突击进人中,和其他10多人一起,洛宁县工商局长刘富起的妹妹刘小琴也被调进了工商局。为了躲
过上级的检查,很多人都在档案上做了手脚。但县工商局长刘富起表示,这些人都是县里压下来的退伍兵和大中专毕业生。让
他们随工商局转岗人员一起进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是经县里领导同意的。
工商管理部门,向来以打假治劣为已任。然而洛宁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胡春汉、尚军彩,用从市场上买来的假文凭欺
骗上级,谋求提拔,竟也获得了成功。
2000年底,省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基层工商部门管理,给洛宁县工商局下达2个非局长副科级指标。要求在公务员
中选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科员5年以上者。经过激烈争夺,胡春汉、尚军彩2人胜出,分别当上了城区工商所副科级所长
和局经检中队副科级队长。
但有群众反映,他们二人均是中学毕业,所持大专文凭是从市场上买来的假文凭。根据洛宁县工商局提供的二人文凭
复印件,记者到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进行了调查。
胡春汉“毕业证书”显示:他参加郑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考试,于1997年6月全部课程合格,准予毕业。证
书登记号为:140123号。记者从河南省自考办调查得知,140123号毕业证的持有者为周口地区考生牛森林,毕业
时间为1991年。
尚军彩“毕业证书”显示:他参加郑州大学法律专业专科考试,于1999年6月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证
书登记号为:07370665号。河南省自考办工作人员荆会芳告诉记者,河南省根本没有此编号的自考大专毕业证,此证
绝对是假证。
然而,洛宁县工商局2002年2月7日签发、提供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说明材料仍然认为:胡、尚二人均有大专
文凭,“说二人是高中、初中学历,违规提拔,不符合事实”。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在2000年填报的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录用国家公务员报名汇总表上,清清楚楚地显示
:胡春汉、尚军彩均为高中毕业。“如果他们已经在此之前获得大专文凭,为啥不往报名表上填?这么清楚明白的事,为啥工
商局的一些领导总要装糊涂?”
市场管理费,是国家有关部门向个体工商户收取的一种市场管理费用,其收费标准具有严格的核算办法。然而洛宁县
工商局为了多收费用,层层下达收费指标,职工完不成任务便扣发工资,有的干脆以市场管理费票代替工资。为了把手中的“
费票”换成现金,一些工商管理人员便加大收费力度,有的甚至开始乱收费。
原在涧口工商所工作的赵新峰告诉记者,他们工商所一共12个人,局里下达了10万多元的收费任务,所里又把这
些任务分到每个职工头上。因为他们这个乡比较穷,个体工商户不多,到去年底有8个人没有完成任务。所里便扣住他们工资
不发,给他们发了相应数额的管理费票,让他们自己向个体工商户收钱顶工资。最多的雷生彩分了990元,段向东分了950
元,范利平分了750元,赵新峰最少,也分了135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种以市场费票代替工资的现象,在洛宁县涧口、回族镇、杨坡等好多乡镇工商所都普遍存在。
因为这种“费票”一年一换,为了把它们换成钱,有些工商人员便不惜违纪,见店便要,见摆摊的就罚。有的在自己
管辖的地盘上收不上来,干脆跑到别人的地盘上乱收。个别胆小不敢乱收乱罚的,只好自己吃哑巴亏。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洛
宁县好多工商管理人员手中,都有这些已经作废的“工资票”,有的竟有1000多元。
洛宁县工商局长刘富起认为,给各所下达二费(市场费、工商费)征收任务,是局里的目标管理办法之一。目的是“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至于给职工不发工资发“费票”,是工商所负责人的个人行为,并没有得到局领导的许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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