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27日电(罗爱萍肖文峰)涉及广东省15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法批准发放16740个电大
文凭,1988年以来最大的违规办学案件的始作俑者——广东省高教厅成教处原副处长周之行近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今年44岁的周之行是广东化州人,据检察机关指控称,周之行自1997年初到2000年在广东省高等教育厅成
人教育处担任副处长以来,通过招生收取录取费、学生考试收取考试费、颁发毕业证书收取办证费、对各市县电大进行办学水
平评估等各种手段,巧立名目收费,或是提高考试、录取收费,将巨额钱款纳入私人腰包,甚至接受下级以各种名目送的红包
。经查实共计受贿数额达56万元,贪污公款达162万元。
经审查,周之行的受贿事实有5项,其中数额较大的有:从1997年初至2000年2月间,周之行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16次分别收受了茂名、高州等地电大的王某、邱某等人贿送的18.6万元人民币。
周之行的贪污的事实有7项,如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周之行将茂名、高州等地的电大上缴的23万元
据为己有;1997年底,周之行伙同成教处的另外3名人员私分成教处小钱柜的48万元,其本人分得12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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