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不讳
眼下所谓教育能否“营利”的争论,实则是一个伪问题。真正有价值的问题是,公众能从哪一种方式中受益最大,而不是担心谁从中赚了钱,赚的钱“合理”还是不合理!
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消费者选择一项产品,关心的主要是它的价格。而价格由成 本和利润两大块构成。如果企业有本事将成本控制得很低,利润就会高一点。当然,企业还可以通过提高价格获得利润,但市场不一定接受。具体到教育上,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营利,但现实是,民办学校的主办者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增加工资成本等方式,将学校的利润转移到成本中。账面上,学校总是“不营利”的;公立学校也是不营利的,但“国企病”、“机关病”日益明显(中外皆然),高耗低效,生产成本即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公立学校的教育产品价格主要由两块构成,一是政府拨款,二是学生学杂费。这两块加起来,中国每个大学生每年的教育成本已达2万元。凭借着供不应求和相对垄断的状况,公立学校还可以变着法子向学生收钱。这样的“不营利”有真实意义吗?
怎样才能使公众(消费者)真正受益?一种方式是,政府同时控制学校的利润和成本以降低价格。这是计划经济下的管制方式,最终的结果是供应短缺加价格高昂;另一种方式是多个市场主体的充分竞争。结果是供应增加了。价格呢?竞争促使企业尽可能减少成本、提高效率,推出最具价格优势的产品。虽然企业也获得了一定的利润,但在竞争造成的微利时代,这一利润率是非常低的。对比起来,消费者远远“得大于失”。
私立大学不要求营利当然更好,但如果主办者没有这样的实力和意愿,政府是勉强不得的,否则只会扭曲变形。政府能够做的,只是将两者区别对待,比如营利性学校没有财政拨款,不得向社会募捐,非营利性学校则要接受政府的财务审核和公众的监督。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有经济实力又愿意无偿投入教育的人不多,中小投资者还没达到可以不计较回报的地步。对他们希望“合理回报”的要求,我们只能顺其自然,而不能以理想来强求现实,以道德激情代替理性的思考。因为,这将使更多的人有学可上。从长远看,学校间的竞争将使中国的教育服务更加质优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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