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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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6: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校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独立校区) 层次:重点本科 办学性质:非民办 外语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一般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 男女比例:除国防生外,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收费标准:学费4600元/人年,住宿费500~1200元/人年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0%,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 3.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高校,对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的考生进行自主选拔录取; 4.我校对前三个专业志愿设5分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5.我校对各省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对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 6.国防行业定向生按照国防科工委和各省招生政策实施录取; 7.我校面向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等五省招收为南京军区培养的国防生100名,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国防生招生政策实施录取; 8.我校紫金学院为我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对2003年入学的学生由南京理工大学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紫金学院XX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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