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中小学生作文抄袭是否侵犯著作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8:25 北京青年报


中小学生作文抄袭是否侵犯著作权? 摄影/本报记者汪震龙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新闻背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重庆高考考生的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因“抄袭”之嫌进入公众视野。记者6月23日致电江西南昌《微型小说选刊》编辑部证实,《微型小说选刊》(半月刊)2004年第9期第41页曾刊发过题为《我是一只想死的鼠》的小说。该文原载《文艺生活》2004年第3期,作者为王纪金。

  据发行部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介绍,《微型小说选刊》在全国发行30多万册,重庆市的发行量有好几千册。当地的许多中小学校都把它作为学生的课外读物。记者比较了由《微型小说选刊》编辑部提供
的《我是一只想死的鼠》的复印件与《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作文后发现,后者与前者非常相近,相同部分达90%以上。前者有24个自然段,后者有19个自然段。两篇文章标题只一字之差。两者有近20处不同,但不同之处字数相差不到50字。

  近年来,媒体刊登过多篇高考满分作文,但很快收到读者“抄袭”举报:2001年,四川一考生高考满分作文《患者吴诚信的就诊报告》,涉嫌抄袭当年第7期《杂文选刊》刊发的《患者吴良知先生的就诊报告》;2003年,海南一考生的高考满分作文《最美丽的鸟》,涉嫌抄袭《故事会》杂志刊发的《爱的误区》。

  除了许多高考作文被举报为抄袭外,一些少年写作大赛的获奖作品被指称为抄袭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大赛的主办者为了杜绝抄袭费尽心机,由《美文·少年版》主办的“全球华人少年美文写作征文大奖赛”已举办两届,正在进行第三届。主办方在每届大赛之初都明确规定:“如发现抄袭或默写发表过的文章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及所有奖项奖金。”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拿抄袭作品冒险。近日,大赛组委会主任贾平凹告诉记者:“抄袭现象在中学生中常有发生。我们在大赛的开始和过程中一直强调抄袭的危害性。”

  但是许多少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侵犯著作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说,现在面对许多中小学生抄袭的问题,应该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不要一棒子打死。这与现行教育体制有关。比如,现在学校强调应试教育,老师经常让学生背诵课文或课外读物,许多学生会把所背诵的文章平移到考试中去,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抄袭。这就需要强化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强调青少年的“创作的独立性”,要懂得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散文家韩小蕙认为,老师应有责任跟学生讲清楚,什么是抄袭,什么是模仿,什么是创造。

  对于中学生抄袭泛滥的现象,作家余秋雨认为:“这种现象一定要改变。要让他们知道,精神劳动中的抄袭行为是不道德的。我们在教学生写作技巧的同时,还要进行道德修养教育。”

  本期主持

  李小波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期嘉宾

  李顺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

  叶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王宗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孟宪友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茜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关链接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特别观点

   高考成绩与考生是否被录取为大学生相互关联,语文成绩在整个高考成绩中占较高的比例,作文写得好,语文成绩通常也会比较高,如果其他成绩也很好,就非常有机会读上大学。如果录取的学校因为抄袭的作文成绩高而录取考生,就可以解释为抄袭者是骗取大学的录取决定。实际上,即使没有被大学录取,但这些满分作文公开出来,抄袭者的名字被当作原创作者而公开出来,他们就会受到良好的社会评价,其社会信誉也会有所提升。所以,这种行为还损害了教育管理或考试秩序。

   学生的抄袭之作,只是体现在试卷上,并没有公开发表的意图和举动,此举意在获取高分,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影响公平竞争,但尚不产生侵犯原创作者著作财产权的后果。对这种行为,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制止,发展下去后果是严重的。但应试中的抄袭,与现实中将抄袭之作予以发表,获取名和利,还是应区别而论。

   青少年正处于知识的学习、掌握阶段,也是人生观确立阶段,教师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要向学生灌输道德、法律知识,模仿、借鉴、合理引用、抄袭的界限何在,如何把握,作文与做人的关系,这些道理应渗透到文化课当中,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知识与品德兼备。

   议题一:您认为满分作文的作者是否构成抄袭或者剽窃?是否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主持人:近年来,经常有媒体披露,高考满分作文或一些青少年写作大赛的获奖作品系抄袭或剽窃之作。此类事件报道之后,对于抄袭或剽窃者,也许是群体特殊的缘故,往往是取消成绩,听几句谴责也就没人再追究了。今年的高考又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请问各位专家:本案中满分作文的作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构成抄袭或剽窃?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