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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招考办规定中招人员接受钱物和宴请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3: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实习生杨帆报道:记者昨从武汉市招考办获悉,为了进一步强化中招监督制约工作,该市在今年的中招工作中制定了“四不准”规定,确保在中招过程中做到公平竞争。

  据了解,“四不准”是指:不准在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收受礼品、礼金;不准接受和索取考生及家长的钱物和宴请;不准违反规定,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和随意超计划招
生;不准借招生之机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据悉,在录取工作中,若学校或个人有违反政策造成严重后果,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家长和考生可拨打举报电话:8565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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