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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厅长提醒您:小心留学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6:24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8月1日电(记者华卫列)目前正值各地高校招生,稍为留意,便会发现让人目不暇接的中外合作办学广告。的确,一纸洋证书对那些城市考生颇具吸引力。对此,江苏省教育厅长王斌泰提醒这批考生和家长,一定要辨清真伪,切勿掉入留学陷阱。

  王斌泰厅长说,在教育国际化交流日趋频繁的今天,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日益扩大,但同时也应看到,一些省市、一些学校的确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甚至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合
作项目。为此,他提醒学生和家长特别注意以下几类留学陷阱:

  陷阱之一:学校名称华而不实。有的单位不惜工本去争取为自己的学校冠以中华、国际学校的称谓,或者与某某名校挂上钩,希望以响亮的名称吸引更多学生注意。如美国某加州大学在江苏媒体上大登广告,声称只要缴纳数万元人民币就可以获得一张MBA文凭。但知情人士称,这个所谓加州大学只是几名华人在海外注册的一所教育机构,属于回国赚钱的学店。一些号称在美国排名前20位的大学在中国开设的分校,其实与这些大学毫无关系,或仅是其下属的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成人教育学院。国内一些比较知名的大学,曾因与一些不知出处的国外教育机构合作而受到教育部警告。

  陷阱之二:国际承认学历文凭。许多劣质的培训机构往往拉大旗做虎皮,到处吹嘘国际承认、水平一流,等你进校后才发现教材陈旧、课程缩水,甚至根本不用上课就可以拿到证书。如只要你支付60美元,就能获得XXX大学的学位证书。有不少洋证书机构是以圈钱为目的的,如有的说国际认可,实际上只是该机构所在国或某个区域认可。有的称自己的考试是学位考试、文凭考试,可事实上只是专业证书;有的培训与就业脱钩,学员手里拿着洋证书,却不知有什么用处;有的在介绍外国大学的时候,往往只强调什么不要托福成绩、学费便宜等诱人条件,而不告诉你学校发的文凭是否被权威机构认可。

  陷阱之三:出国交流混同于海外留学。有些教育机构,故意混淆出国留学和出国交流的概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是可以赴国外交流或出国培训。重要之处在于,这种交流或培训活动不能超出学生在合作学校接受教育的期限。如果学生已经从合作学校毕业,则中外双方的学校都不能组织学生赴境外学习,否则就违反有关规定。因为学生结束在校学习后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属于自费出国留学范围,任何中外组织或个人未经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都不能从事这种活动。而当前,只有合法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才有资格进行这种活动。但他们也不得到任何学校从事自费出国留学宣传及招生咨询活动,否则也违反了有关法规规定,要受到处罚。

  陷阱之四:全聘外教、用国外教材。有的办学机构打着与国外某大学合作的旗帜,实际学校没有聘请一名外籍教师,也没有引进一本国外教材。还有的中外合作项目,国外派出的教师数量极少,或则从国外请来一个教师,就在全国到处演讲,说他们是中外合作办学,可实际上99%的课程都是中国教师担任。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条例规定,担任主要课程教学的外籍教师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引进国外教材不低于教材总数的30%。

  记者还通过王厅长了解到,教育部已经开始全面整顿全国800多个中外合作项目,打击非法办学机构,整治违规行为,力争把好的学校和专业方向提供给学生及家长。王斌泰厅长认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了解,一定要把握5个要素:一是地位,合作学校在国际或当地的学术影响力或教学水平;二是资源,办学主体是谁,教育机构是否经权威机构批准或认可,国家教育部是否承认学位证书;三是硬件,学校设施是否能满足现代教育需求,并与其规模相适应;四是软件,学校能否提供合作需要的最新课程、教材、管理等教学软件;五是教师,合作项目的教师来源、结构、学术水平等,要与合作项目规模、办学层次和要求相适应,以保证教育质量。(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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