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已婚女大学生可休产假 期间保留学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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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11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南京8月4日电(记者王骏勇):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苏州大学近日出台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其中首次明确提出“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可申请休学”的条款。 苏州大学最新颁布的《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开始执行,共分6章90条,包括涉及困扰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大学生婚恋、考试作弊、学校自主处分权等“三大难题”。其中,对女学生休产假做了规定: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者,由本人填写《苏州 《规定》同时指出,学生休学期间,不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休学期满后,一般于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复查合格,方可复学,编入原专业相应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由所在院系到主管部门按自动退学办理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