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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奖学金设立 贫困大学生每月可获1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1:28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郭少峰)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为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开始,中央政府每年出资10亿元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助学奖学金”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设立,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以资助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1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奖学金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学生可按学年向所在学校申请,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申请者资格

  申请国家助学金须勤奋学习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必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且家庭贫困。

  申请国家助学金者必须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高校可按照国家助学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校规校纪遵守情况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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