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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生公寓收费有标准最高每学年不超12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5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济南8月8日讯 (记者杨飞越) 新学年即将来临,大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再次成为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据省物价局8日发布的消息,全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共执行4类收费标准,其中最高为每学年1200元。近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还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一次大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检查。

  根据居住条件的不同,全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划分为A、B、C、D四个
等级。其中A类的收费标准为600元/学年,每室最多居住6人,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B类800元/学年,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每室居住5-6人;C类1000元/学年,每室居住5人以下,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D类1200元,每室居住4人以下,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除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之外,执行D类收费标准的公寓,必须具备5个条件:每居室有阳台;每楼层有盥洗室、淋浴设备,室内或公共卫生间;每人配备一套床、桌椅、柜橱、书架;暖气、电风扇;网络接口等。还要在以下6项中选择其中的3项:楼层电视室、公共电话;楼层活动室;楼内开水间;楼层洗衣室;空调;脸盆架或鞋架。

  目前我省绝大多数高校能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为学生提供相应的住宿条件,但是,也有个别院校没有执行相关规定,存在备案表与实际不符、瞒报、不报、超标准收费等问题,导致学生不满和举报。本次抽查,将重点检查“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是否妥善安排住宿、是否加收住宿费”、“对于学生床上用品及学生生活日用品,学校是否强制统一采购或配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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