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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0:21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8月9日电(记者杨立新)今年考取省外高校的贵州贫困生,可以优先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日前贵州对去年开始实施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规范,在放贷对象、放贷比例及金额、放贷方式及时间、利息支付等方面作了细化。

  为了保证每一位考上大学的贫困生有学费上学,有路费上路,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农村信用联合社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信用社优先为当年考取省外普通高校的贫困生办

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家庭所在地距就读学校200公里以上、考取本省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也可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联合下发的通知还规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放贷方式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的7月15日至9月30日。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学生毕业当年的8月1日起开始全额负担贷款利息。

  贵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由贫困生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成为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补充,使贵州真正做到了“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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