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拟出台演出管理规定 演员私自走穴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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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5:21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昨天,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起草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细则》首次提出了演员私自外出“走穴”将受到加倍罚款的条款。 《细则》指出,文艺表演团体的在职演员、专业艺术院校的师生等人员参加本单位以外的营业性演出,应当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未经本单位同意擅自参加本单位以外营业性演出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本《细则》从即日起至8月16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登录文化市场网(http://www.ccm.gov.cn)查看全文,并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yctl@ccm.gov.cn或传真:010—64042408反馈给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记者张灵)来源:京华时报(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