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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出新规:答案雷同者两年禁入考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8:50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韩勇 记者 王健)9月1日起,新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开始生效。新规将在下月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中“首试”。据悉,今年我市考点报名人数将近3800人。

  据了解,新规对违纪行为认定和处理更加明确与严格。禁止携带的物品明确为“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使用通讯工具或电子用品”的,将被取

消本场考试成绩并责令离开考场。同时,新规还要求应试人员不得“抄写试题或本人答案带出考场”,并必须在考试开始30分钟内按规定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

  对轻违纪行为,原规定“经警告两次仍不改正的,由监考人报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终止本场考试并责令其离开考场处理”;新规定进一步严格为警告一次仍不改正的就可给予处理。

  针对近年来司考答卷雷同现象增加情况,新规规定,两卷以上(含两卷)答案雷同者,由司法部给予其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考的处理。对考试期间故意损毁试卷、答卷(答题卡)的,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处理。

  国律司法培训(原金陵万国)进修学校校长滕东提醒,第四卷答题,考生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不得使用圆珠笔答题;考生须在每页答题纸下方指定位置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答论述题时,应按照答题纸预留的稿纸书写,具体情况考生可拨打考务热线83350709咨询。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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