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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实行一费制 学校乱收费可打电话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1:15 北京娱乐信报

  

北京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学校乱收费可打电话举报

  信报讯(记者杜丁 通讯员景远)9月1日开学,本市中小学继续实行“一费制”收费,市教委首次公布了乱收费举报电话:66074686、66074613,表示将对违反“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学校与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昨天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市教委、市纠风办、市监察局等七委办局,已联合出台关于治理2005年北京教育乱收费文件,新学期开学后,这些部门将对学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

  另外,教育部也公布了举报电话:66096145、66096146。

  “一费制”之外的收费

  -住宿费、小学课后管理班收费及计划免疫费,由学校提供服务,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德育教育、社会实践等代收性费用按实际支出收龋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订餐费、保健费、学生装、小黄帽等收费卡规定的代收性费用,本着学生自愿、按实际成本随时发生随时收取的原则进行收费,如有结余,及时退还学生。

  -上述费用除住宿费外,农村中小学均不得收龋

  -相关新闻

  高校新建公寓住宿费不涨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发改委要求2005年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不作调整,各校可根据提供的住宿条件,在规定收费标准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北京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取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首都医科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5所高校的新建校内单元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是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第二类是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等19所高校的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是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第三类是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和

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等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校外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元。

  北京市发改委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各学校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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