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出台管理新规 剽窃学术成果可开除学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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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3:3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新学期刚开学,南京师范大学出台了江苏省第一部大学生管理新规,其中对网络不良行为、剽窃学术成果、两性交往行为不当等行为提出了具体处罚标准。 昨天,这个管理新规已经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刚刚进校的新生手中。 据介绍,这部学生管理新规则增加了很多以往没有的内容。例如第99条规定:在网络 除了增加了对不良“网虫”、黑客的处分条款外,新规定还对高校中一直存有争议的剽窃学术成果、新形式的考试作弊和无故旷课等现象制订了详细的量化和处罚标准。 例如:过去对考试作弊的传统用词是“抄袭”、“夹带”,现在表述为“违反规定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的作弊行为”;对旷课界定了精确的30、60、90旷课学时3个不同层面的划定和相应处罚,细化了管理规则,提高了可操作性;新规则还规定:“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学籍”,这是江苏高校首次在学生管理中提出惩治“学术拷贝”,维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另外,旧管理规定中关于“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等条款在新规中有了变化,改为“在男女交往中行为不当,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对此,南师大学生处的一位负责人说,此次出台的大学生管理新规是以法律标准、学业标准、纪律标准、健康标准为准绳的,在具体条款上更富科学性、人本化和可操作性,聚焦、补充了大学校园内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删去的部分条款并不代表校方对此持纵容和放任态度,而是配合其他相关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引导。 据介绍,南师大此次新“规定”的修订是依据教育部新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引入学生管理之中,尤其在学生受到违纪处分时,将拥有更多“权限”,让学生们受到新规定合理约束外,实际上也获得了更多的个人权利。 例如规定:“对校方给予的违纪处分有所不满,学生有权在5天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将在15天内给予答复。如仍有困惑,还可向省教育厅申诉机构提出。” 作者:戚若予 黄进 徐锐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