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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高校服务性收费不得强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2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赵莉通讯员梁炜报道:高校新生报到在即,省教育厅昨日公布了湖北省普通高校最新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并要求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服务学生、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学校不得强行向学生统一收龋

  据悉,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学生提供非教学服务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具体有以下4项:

  (1)健康检查收费新生在入学时由学校进行的健康检查的收费标准,本学年每生不得超过20元。(2)预防免疫接种收费学校和接种单位对学生接种计划免疫(即第一类疫苗,即皮内注射用卡介苗;麻疹减毒活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学校和接种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3)学校在教学需求外提供的服务如网络通讯、计算机上机、体育场馆出租、出借等,学校需要亮证、公示收费。(4)学生公寓内用品公寓内用品、教材、军训服装等由学生自主采购,学校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强制收取费用。学校也可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后勤部门、教材发行部门组织订购,以实际支付的费用与学生结算,不得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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