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申诉实行“阳光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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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48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戴越庭报道记者从上海理工大学获悉,该校出台的《学生申诉处理条例》规定,除了个别情况比较简单的申诉个案外,学校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申诉将实行“阳光听证”,本校师生均可以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处处长李江表示,听证会的参加人员包括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记录人、申诉人、原处理决定部门代表、证人、旁听人员,听证会内容包括申诉人申诉、 李江认为,实行“阳光听证”,虽然到场的师生没有投票权,但是能够督促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各个委员作出客观、公正、合理的判断,处理结果的公信力也大大增强。一些学生也表示,参加现场旁听,也能更好理解学校作出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