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大学生申诉实行“阳光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48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戴越庭报道记者从上海理工大学获悉,该校出台的《学生申诉处理条例》规定,除了个别情况比较简单的申诉个案外,学校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申诉将实行“阳光听证”,本校师生均可以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处处长李江表示,听证会的参加人员包括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记录人、申诉人、原处理决定部门代表、证人、旁听人员,听证会内容包括申诉人申诉、

原处理决定部门代表陈述、双方就有关证据进行质问,向到场证人发问,最后陈述等。听证会举办后,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根据听证复查的实际情况作出复查结论。

  李江认为,实行“阳光听证”,虽然到场的师生没有投票权,但是能够督促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各个委员作出客观、公正、合理的判断,处理结果的公信力也大大增强。一些学生也表示,参加现场旁听,也能更好理解学校作出的决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