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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考办详释综考新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13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谈洁)2006年江苏高考综合考试相关新政昨天在本报公布后,引来诸多读者关注。昨天,省会考办负责人详细解释了政策中的新变化。

  新政策最大变化是从2006年开始,我省高考综合考试取消补考,改为由省会考办统一组织的第二次考试。另外,今年第一次考试合格考生同样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其成绩以两次考试中较高的一次为最终成绩。

  对此,省会考办徐为民主任解释,首先今年第二次考试不再是补考,从这个意义上说,应允许所有学生都参加。此外,第一次感觉自己考得不好学生,可有机会再考一次,使得最后记录在档的综合考成绩更高。因为高考招生时会参考综合考成绩,很多考生希望综合考成绩能够更好一些。

  政策还规定,除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只须持三年内的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就能参加高考报名,不论合格与否。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任何往届生都有报名高考的资格,其前提是要获得高中毕业证书。以前因为没有通过高中会考或综合考没拿到高中毕业证的学生,同样不能报考高考。还有一些学生,虽然毕业当年没有拿到高中毕业证,但是后来通过自学考试等形式具有了高中毕业水平并拥有相关证明,也可以报名高考。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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