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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设置新专业出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今后,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处于全省高职高专同类专业后3位的专业,将被停招。省教育厅昨天对省内高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

  据悉,学校专业数量达到20个的,每年新增专业数量应有一定控制,一般不超过3个;未达到20个专业的,一般不超过5个。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处于全省高职高专同类专业后3位的专业,停止招生。基本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学校不增设新专业。新设专业一

般应有已设专业为依托,原则上,新增专业类每年不超过1个。医学类、公安类专业限于国家规定有此类办学资格的学校举办;师范类专业限于高等师范学校设置,其他学校不得举办。此外,高校及学校主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主要是对设置和调整的专业进行评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原则上应作为设置和调整专业的依据。评议委员会由本部门、本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企事业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

  据介绍,高校设置、调整专业要于每年底前完成。学校必须于当年的11月15日以前,将次年招生的新增专业类、新增专业、目录外专业材料和填写好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新增专业情况表》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待教育部准予备案后通过安徽教育网公告栏予以公布。高等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学校专业设置信息。未经批准或备案的专业不得安排招生。(蒋勇)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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