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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平安校园”标准出台 未达标准将被否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1:5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10月9日消息(记者毕国昌 实习记者白昊明)黑龙江省教育厅日前下发文件,要求2006年底前90%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对于未达到相应标准的学校将被实行“一票否决”。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各学校要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制定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由于近年来校园里时有发生伤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对此,黑龙江省教育部门下发文件要求,2006年底前90%以上的学校要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把建设“平安校园”列入考核各级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若校园发生杀人、抢劫、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育部门将对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即不能参加年度的各种考核、评估、评优和各种示范校的评定。对因领导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查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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