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考综合考新规 借读生须回原户籍地报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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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6:3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南京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江苏省高考综合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外地借读的考生一定要在今年11月7日-11月11日期间回原户籍地报考。 在省内异市借读的考生由借读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学籍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原学籍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因考生本人报名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如需报名参加综合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等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