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饮用水质量合格率为87.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15:3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 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7.2%。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等20个省、直辖市145家企业生产的14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其中:抽查了101种饮用纯净水、32种饮用天然矿泉水、15种饮用水。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7%,产品质量较好;而部分中小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部分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是反映饮用水卫生质量状况的重要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高低,表明饮用水受污染的程度。

  抽查中有部分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其中有1种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菌落总数为2200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400倍;有1种饮用水产品大肠菌群为21MPN/100ml,为国家标准规定值的7倍。

  少数产品电导率不合格。电导率是反映饮用

纯净水去离子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饮用纯净水纯净程度的特征指标。抽查中有少数产品电导率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电导率为24.8μs/cm。

  个别产品亚硝酸盐超标。亚硝酸盐是反映饮用水产品质量的污染物指标之一。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亚硝酸盐超标,其中有1种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亚硝酸盐为0.025mg/L,为国家标准规定值的5倍。

  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阳离子、阴离子的含量范围及溶解性总固体标注不规范等。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云南省大理神野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野饮用天然矿泉水、河北省玉田县钱氏饮料厂生产的达沃牌饮用天然水、上海美江食品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生产的美江饮用水、大连大商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商龙头泉矿泉水、牡丹江市凤凰山天然矿泉水厂生产的雨哥天然饮用水、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镜泊湖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龙含珠偏硅酸型矿泉水、河北省玉田县鸿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浙江省诸暨市西子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子泉饮用天然水、江苏省吴江市铜罗宏达调味品厂生产的水国情饮用纯净水和武汉市四季青食品饮料厂生产的举水牌饮用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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