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8年有望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6:3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2008年广东有望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在调研社区卫生体制建设问题时,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9月,广东将在湛江、揭阳、梅州、韶关、惠州和肇庆6地进行城市居民医保试点,将惠及1160万人。

  明年有望全民医保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全省人口9300万,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4949万,享受城镇医疗的职工有2500万人,大约还有1700多万城市居民没有纳入医保范围。为了实现全民医保,广东今年9月份,将在湛江、揭阳、梅州、韶关、惠州和肇庆6地进行城市居民医保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惠及1160万人口。试点工作将投入820万用于启动医疗人才的培训的工作。

  据了解,目前省劳保厅正在就全民医保体系补偿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悉,在这些试点地区,各市将按100元、120元、180元三种标准筹集资金,即每人省里补贴35元,市和区补贴15元,个人自己分别出50元、70元和130元,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享受1万元、2万元和3万元的报销上限。

  据介绍,如果6市试点成功,财政能够承受的话,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将在明年全部铺开,届时广东就有望实现全民医保。

  

开发商应配建社区医院

  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汇报时介绍,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突出问题是投入不足,部分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设备紧缺。

  就此问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兰芳表示,这是

房地产商把土地开发用到了极致,使得社区卫生机构建设难以跟上。李兰芳痛斥:“按照规划,小区都是要配建公共设施的,包括学校和卫生医疗机构,为什么最后就没有了?这是资本绑架了权力。”全国人大代表陈学希也提到:“在一些大型的楼盘的确没有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导致市民看病难。”

  全国人大代表吕雷建议,省卫生厅建立强制执法队伍,如果楼盘不配建卫生设施的就不允许它卖楼。

  湛江、揭阳、梅州、韶关、惠州和肇庆6地进行试点

  试点地区居民医保缴费及报销标准

  各市按100元、120元、180元三种标准筹集资金

  省里补贴每人35元,市和区补贴15元

  个人自己分别出50元、70元和130元

  可享受1万元、2万元和3万元的报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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