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尽快为过期药品规范回收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10:01 卫生与生活报

  ●本报记者 柳云松

  编者按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高达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而正是这些药品,成为了威胁人们健康的“定时炸弹”,也催生了一个新生的暴利行当——药品回收。

  对待家中的过期药,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取舍,才能既保证家人的健康不受损害,又不使其为害他人?

  凡是经历过计划经济的人们,都有储备生活必需品的习惯,尤其是药品。即使在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的今天,有些上了年纪的老同志还是愿意为自己的生活打一个提前量,特别是那些享受“实报实销”的人,几乎家里都有一个药品小仓库。但是我们知道,凡是入口的东西都有保质期,时间长了,失效的药品必然要被处理掉,可是弃之垃圾桶,从心理上讲着实觉得有些可惜。

  废药处理无门

  催生倒药新行业

  如今,当我们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不经意间经常可以看到“收药”的字样,甚至步行街的地面上都贴满了这样的广告。记者通过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了一名收药者,交谈中该人竟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我收这些旧药,当然是为了改过批号后再当新药买。”

  据了解,这种旧药翻新的行当在业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就曾在沈阳市南二药品批发市场查获过一批假药,而其中很多都是回收来的旧药,经简单改装成为“新药”的。例如一盒用于镇痛的盐酸曲马多注射液,旧药的收购价格在5角钱左右,而翻新后的价格就会翻7倍(这还只是到二级药贩子手中的价格,而最终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会更高)。如此高额的利润引来了无数不法之徒加入到这一害人的行列中。

  凡事都有根源,滋生旧药翻新业的土壤恰恰就是我们这些既是卖者、又是受害者的人。据了解,目前我国处理家庭废药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弃之垃圾箱,另一种就是卖给收药者。而生活中,人们大多因为私利而选择后者。

  服用过期药,误事又害命

  不少人认为,将过期药卖给药贩子,没有什么大碍,药品过期只是疗效会减弱,多吃一点儿就行了。其实不然。据医药业人士介绍,我国《药典》规定,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假药,不仅意味着它可能已经失去应有的药效,还有可能发生霉变或变质,若大剂量地服用,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还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服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过期药品污染环境,“如果发现家中药品出现霉变、糖衣变色、结块、药片受潮、融化、虫蛀、发酵等异常或变质现象,都不应该使用,以免引起中毒。”据了解,医院里几乎每个月都会救治一些用错药或误服过期药品的病人,其中轻者服用相应的解毒药就行,而严重者则需要洗胃甚至急救。

  过期药品已明确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然而数量巨大的家庭过期药品,由于没有合法的出路经常成为不法药贩收购的对象,改头换面后再次流入市场,对群众用药安全构成威胁。虽然国家明令禁止私自回收过期药,有关部门也一直在组织执法力量多次予以严厉打击。但由于其间具有巨大的利益空间,很多人还是不惜铤而走险。药监局的有关人士曾表示,如果认真反思就不难发现,之所以出现过期药品重新包装当新药卖出来危害人的事情,最根本的原因是过期药品缺乏一个合法的消化渠道。

  过期药为何处理难

  我国的过期药为何难以处理,主要是因为回收十分困难。而药品回收困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多数老百姓指望上缴过期药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但药监部门承担不起这笔费用,而合作的药店也无力承担有偿回收;二是限额回收使老百姓把带来的多余过期药又带走,影响了老百姓的换药积极性;三是生产厂家的对口回收使换药很不方便,而且大多数药厂并不采取换药措施;四是药品管理法规存在空白点,截至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法规来规范公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的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过期药品回收“冷场”,不单纯是激励机制的问题,有专家就认为,从科学的用药习惯到对药品回收的理解、支持,全民的普及教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作为一项关系百姓用药安全的大事,个别药厂、药店单枪匹马地开展回收过期药品活动毕竟势单力薄,联合更多企业的参与才是扩大影响的有效途径。但是,这里又牵扯到费用的比例分配问题。专家指出,各地区企业药品所占的市场份额有所不同,那么,各企业应该交多少费用就是一个问题。此外,在回收点的分布上,是不是应该考虑有更多的网点布局,甚至像我们今天回收电池一样落实到小区和街道。当然这样一来,相应的监管措施必须跟上,保证回收点的药品不会外流。而所有这些,到真正操作起来的时候,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但是,由于对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致使一些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没有被最后销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零售药店将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当做合格药品再出售给顾客的现象。因此,在举办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的同时,还应当完善必要的管理制度,以使回收活动处于严格的监督管理之中。

  缺乏相应回收机制

  当然,更重要的是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目前国家相关药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范公民处理家庭过期药的行为,也就是说,《药品管理法》只是规定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不得使用过期药,对家庭过期药的处置,在法律上可以说仍是空白。因为缺乏回收途径,令过期药成为社会健康的一大隐患。如果随生活垃圾处理,则可能对环境造成化学污染。最令人担心的是,现今还有一些不法商贩将过期药品回收后销往农村市场。

  为此,业内人士建议,要尽快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通过法律规范企业负责或资助回收处理其所生产药品及其废旧包装。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建立回收过期药品长效机制,“钱”是个绕不过去的坎儿,而且由于所面对的对象是广大消费者,需要投入的资金无疑也是巨大的。政府在动员社会、企业广泛参与的同时,财政预算中应考虑这笔钱。如果国家能设专项资金,更多的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参与其中,这个难题就会很好地解决。

  另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医院、药店和社区服务站等设立药品回收箱,这样有利用价值的药还可以再合理利用,比如作兽用药、花草药等;没有利用价值的也便于集中销毁,避免污染环境。而且,由于现在药品都是整盒、整瓶的包装出售,造成了巨大浪费和隐患。药品生产企业可以为药品包装“瘦身”,以方便消费者按需、小剂量购药。

  国外如何处理过期药

  有媒体曾报道,国外在处理过期药时,各国都有着一整套独特的办法:

  日本每月有专人上门收药。日本人对常备药非常重视,不仅每个家庭都会配置,企业也会为职工准备常用药箱。企业会事先准备好一个装有各种常备药物的药箱,然后让推销员走家串户去推销。不过,推销员不是把整个药箱卖掉就算完事,而是先将其免费放在客户家中,以后会每月登门拜访一次。一方面,如果他们发现药箱里的药物被服用了,会按照服用的数量收取药费;另一方面,这些推销员也会牢牢记住药品的有效日期,一旦发现药品过期,就会及时将其拿走处理掉,再补充上新的同类药品。

  英国随便乱扔药品会被记大过。一直以来,英国对药品的监管都非常严格,一般家庭很少会有“库存药”。过期药品一定要放进一个标有“过期药品”的垃圾袋,而且对玻璃瓶包装和塑料包装的也要进行区分。过期药一定要分类处理,否则会被记上“不良记录”,和交通违章一样,影响到个人的诚信度。

  德国统一焚烧过期药。药店是德国处理过期药的主要部门。在德国各大药店,都摆放着如何处理过期药品的宣传册,有义务免费回收居民手中的过期药,并进行集中销毁。因此,环保部门建议,一般人只要将过期药品交给附近的药店即可。不过,为了便于药店识别其危害性,最好将说明书和包装也同时送交药店。

  对过期药“再利用”是违法的行为,德国药店通常不会做这种实际上无利可图的事情。因此,过期药被收上来后,药店会将其交给垃圾回收部门做高温焚烧处理,同时向垃圾处理部门支付费用。这样可以防止药物散落、污染环境。另外,通过这种专业、集中的处理,可以防止药品不慎落入孩子手中。

  目前,对于我国来说,合理地处理或回收过期药、使之不至于危害人们健康的路可能还很长很长。但作为我们百姓来说,负责任地控制好自家过期药的流向,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对过期药有麻木和不以为然的心理,心存侥幸地服用,结果危害了自己或家人的健康;也不要因贪图一时的小利,不负责任地将过期药卖给药贩子,让其为害社会。那样的话,也许下一个受害人就是你自己或者你的亲友。同时,我们也希望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能对过期药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尽快找到好的解决办法并出台相关的政策,妥善地处理好百姓家的过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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