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起禁售野生鲜蘑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5: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针对野生蘑菇有剧毒却不易鉴别的情况,市食品安全办今天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野生鲜蘑菇,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野生菌菇,必须持有农业部门或食品卫生相关部门的检测检验证明,否则不予进入市场销售。同时要求学校及集体用餐单位禁止采购野生鲜蘑菇。

  “虽然野蘑菇中毒人数每年只占食物中毒人数的5%左右,但死亡人数却较多”,食品办专家上午告诉记者,我国的毒蘑菇有100多种,其中致命性的野毒蘑菇达20多种,有些含有剧毒。较常见的剧毒蘑菇为鹅膏菌、白毒伞菇、鹿花菌等。

  判断野蘑菇是否有毒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即使专业人员也很难鉴定出变异的有毒蘑菇。目前,医学上对野蘑菇中毒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最好不随意采摘和食用不认识的蘑菇。

  专家说,一旦发生误食有毒野蘑菇事件,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可先采取迅速催吐并反复喝水,达到快速排出毒物、减少毒物吸收的目的,并应及时到

医院接受治疗。当怀疑是野蘑菇中毒时,应将残剩食物、呕吐物以及未经处理的蘑菇标本送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和毒理实验,以便于尽快确诊和治疗。

  市

食品安全办提醒市民:如发现有人擅自销售野生鲜蘑菇,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市工商局投诉举报电话为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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