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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尚未对化妆品中二恶烷作出限量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9:3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鲍志恒

  实习生 王佩菁 发自北京

  早报记者昨天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内地对日用化妆品中二恶烷的含量还没有限量标准。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二恶烷为禁用物质。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的物质。但由于目前技术上无法完全避免,香波、浴液、洗手液等清洁类产品可能含有二恶烷杂质。

  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2000年后对化妆品中二恶烷含量的规定为不大于20ppm;澳大利亚卫生局则认为,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恶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

  霸王集团在对外回应中称,其旗下产品中二恶烷含量均小于10ppm,对人体无害。

  我国内地目前尚未对此作出限量规定,仅台湾地区规定限量为1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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