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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回应回扣清单称决不姑息商业贿赂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10:24  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韩  璐) 日前,杭州某论坛上的一则网帖曝出杭州多家医院数十名医生收受回扣,一时引来围观者无数,国内多家媒体也给予转载和关注。由此,与药品回扣、商业贿赂等相关的话题再度升温。11月17日,记者就此问题紧急采访相关各方。

  “会尽快对大家有个交代。”浙江省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已经引起当地卫生部门和相关医院的高度重视,对事件的调查正在进行中。一旦情况属实,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将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

  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最近一段时间,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且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影响十分恶劣。该负责人透露,一周之前,卫生部已派出7个督查组奔赴各地,督导检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于本月底汇总。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卫生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以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该负责人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收受商业贿赂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从业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收受商业贿赂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情节比较严重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卫生部要求,各地须在今年内建立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要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2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

  通过深化医改解决问题

  存在于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为何屡禁不止?对此,中国医院协会秘书长李月东认为,医务人员并没有得到和他们的付出相匹配的酬劳,应尽快通过改革给医务人员以应有的待遇,使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通过提供医疗服务、获取合理合法的收入加以体现,而不是开药、收回扣。

  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办法和监管措施。比如,开展临床路径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都是和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联系的必要工作。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医学会副会长杨镜呼吁,行业组织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在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人文医学和正面典型教育,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的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增强这一群体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诚信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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