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即日起,交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未按照规定自行撤离现场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驾驶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但一些事 故当事人并未遵守此项规定立即撤离事故现场,而是长时间占用道路纠缠事故责任、协商损害赔偿,造成道路严重堵塞。从交管部门对北京市近年来造成道路拥堵的 成因分析看,21%的交通拥堵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
交管局事故处负责人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 车之间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应当固定证据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但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的,或事故当事方存在“机动车无号牌的、驾驶人无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交 管部门强调,对发生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及时取证,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将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自 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对一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另一方当事人拒不撤离的,将对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 款处罚;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夜间未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处以200元罚款处罚,记3分;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以及存 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一并处罚。>>提示快速处置事故(记者张思佳)
责任编辑: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