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尊重和保障非典康复者权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11:14 南方都市报 | ||||
社评 面对突发的非典疫情,各级政府正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抗击,全社会对最终战胜疫情充满信心。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法规的滞后以及一些人的和狭隘观念,非典康复者和一线抗非典医护人员家属遭受着不同程度的歧视。近日,广东省人大代表颜湘蓉针对社会上对非典康复者和医护人员家属的歧视现象,向省人大提出紧急建议,制定地方规章保障非典康复者和一线抗非典医护人员家属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抗非典工作的进行。 颜湘蓉在建议中指出,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传染病患者有接受隔离、治疗的义务而未具体规定传染病康复者的权利,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仅对非典病人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作出规定而未对非典患者康复后的劳动待遇问题作出规定。基于这样的客观情况,颜湘蓉建议尽快制定和发布广东省地方性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制定地方性法规。 尽管我们尚未取得抗非战斗的全面胜利,疫情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但随着抗非工作的进展,一些“非典后时代”的特征已逐渐显露出来。在社会上出现的对于非典康复者以及抗非医务人员家属的歧视,以至在心理上甚至行为上以及在应当给予的相应权利待遇方面,对他们采取“隔离”的现象,就是其中之一。对此,媒体多有报道,而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对于这种现象,我们还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 有关专家一再公开表示,非典康复者不再有传染性,与非典康复者交往是安全的。这也正是呼吁社会对非典康复者应持有一种理性的态度。对于非典康复者来说,染上非典已属不幸,好不容易被医务人员从生死线上拉回来,却又落入孤独和歧视之中,无疑更为不幸。也许作为躺在病床上的非典患者,尚有生的希望支撑着他,但作为一个被社会孤立被人群歧视、甚至最终不能被“见容”的非典康复者,他还能有什么希望?这对于社会又意味着什么?抗非说到底是一场公共安全的保卫战,假如因为歧视而导致了另一种不安全因素,无疑有悖维护公共安全的初衷。 另外,战胜非典还需要时间,如果一个社会对非典康复者的歧视成了“习惯势力”,那么将给在往后可能不幸染上非典的病患予以何种心理暗示?他们还会积极主动地配合治疗吗?更值得关注的是,目前还存在一种对于防非医院医护人员及其家属的歧视现象。作为抗非战场上的主力军,广大医护人员不言畏惧,但对于一些投向他们及其家属的异样的目光,他们还会无所谓吗?而所有这一些,对于抗非工作而言又意味着什么? 毫无疑问,正像国家在抗非工作中及时制定出台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寻求积极有效的治疗方案一样,一种对于非典康复者以及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关怀————至少是不歧视他们,也是抗非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样也关乎抗非大局。但是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才能使相关人群真正感受到这种关怀? 我们认为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公众的理性,二是制度的保障。作为公众心理层面的,我们可以通过科学、权威、有效的宣传、解释,使公众对防非及对待非典康复者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歧视现象。而作为社会公共事务层面上的,比如被隔离者及非典康复者的劳动、就业或待遇等等,则需要制度支持。因此,广东省人大代表颜湘蓉紧急建议制定地方性规章,保障非典康复者和一线抗非典医护人员家属的合法权益,是必需的,也是及时的。但同时也应看到,这种通过立法保障这一群体合法权益的需求,也不仅仅是广东省的需要。 本报评论员 生民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A04—A05版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