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抗非”录:“非典”肆虐 保险成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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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07:32 新华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八日电 题:“非典”肆虐保险成熟 中新社记者李鹏 天有不测风云,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尽管中国保险业发展还处于低水平,但是面临“非典”疫情的表现较为成熟:反应迅速,理赔及时,并且显示出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中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疫情不久,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非典型肺炎造成的保险索赔应进行及时准确的赔付,严禁利用非典疫情进行恶意宣传,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最新统计,截至五月十二日上午九时,全国保险公司共接受“非典”索赔二百三十六例,已经赔付一百零四例,总赔付金额为八十八点六八万元,其中身故赔付五十点三九万元,住院医疗赔付三十八点二九万元。 根据国际惯例,寿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住院津贴保险产品一般不将传染病作为责任免除;部分医疗保险产品将一些特定传染病作为责任免除,但都一一列举。中国保监会明确表示,由于“非典”是新发病种,在保单签发时并不在传染病行列,现有保单的被保险人如果因为非典型肺炎遭受损失,保险受益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申请保险赔付。 正因为“非典”是一新发病种,其发病率、死亡率目前尚没有准确数据,保险公司很难短期内准确精算出“非典”保险产品的费率,但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应急的保险产品。为应对“非典”,中国保监会快速批准同意太平、信诚、太平洋安泰、安联等十一家中外保险公司开办的十七项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 针对“非典”的保险产品主要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住院津贴保险、疾病保险和身故寿险。在保险服务方面,保险公司主要采取了缩短疾病等待期和免责期、简化理赔手续等服务措施。 对保险公司来说,“非典”疫情是其树立形象,承担社会责任的一大契机。通过二十四小时理赔、预付赔款等及时周到服务,消费者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保险公司“投保易、理赔难”的不良印象。 由于目前“非典”疫情正在逐步得到控制,保险公司最终的赔付将是可以承受的。而且,如同空难带来航意险的热销,疫情也使健康险等寿险产品受到追捧。根据北京保监办五月十二日发布的数据,在北京爆发“非典”疫情的四月份,北京各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约二十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百分之六十九点八四,远高于今年前三个月百分之四十四点九三的平均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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