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与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紧密结合(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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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16:13 人民网 | |||||||
汪永清:我是三四年前就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的改革,其中的酸甜苦辣我也尝到了。目前我们要取消两批审批项目,第三批正在抓紧审核当中。 我们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两个特点,一、自下而上。先是从地方开始再到中央。自上而下也不一样,是先从经济发达的地方开始然后再不断地推向全国,最后到国务院。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在几年前我们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快,具体来讲就是我们加入WTO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产生的。所以我想深究一下为什么在那个条件下会发生行政审批的改革和发展,而且得到上上下下的拥护。我想这是需要深刻的社会背景的,所以说行政审批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不断深化的一个产物。行政许可法又是行政审批改革的产物,这句话有点武断,因为行政许可法在真正改革前就已经开始搞了,但是我觉得,行政许可法走到今天,上上下下这么关注,而且不同的方面都能对这部法的意义给予重要的意识,我个人认为这都得益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同时我们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这也是这几年行政许可法加快立法步伐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立法中什么该留,什么该取消我们不知道,取消了的东西我用什么手段才能保证它不反弹,我们也不知道,后来我就向领导报告,我们就不再办具体的项目了,集中精力办行政许可法。 刚刚记者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做什么。现在国务院还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但是我的意见是下一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与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紧密地结合起来,而且把这部法律实施好了那么改革的目标就达到了,而且改革过程中很多矛盾和问题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我举一个例子,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中取消两批相当多的被取消的项目就是国务院部门设定的,但是现在剩下来相当一部分也还是可以用的。目前国务院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当中可以说相当一部分还都是合理的,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很多方面都需要有审批,因此有些审批是合理的,但是有很多是不合理的。但是不合理的来回砍也砍不下去。这次实施这部法,砍不下去的也就不要了。但是无论是贯彻实施许可法还是审批改革,难度都相当大。我工作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深深地体会到行政机关的苦衷,但是制度定下来了,有多大的困难都要解决。 目前我们准备把实施这部法律作为深化行政许可管理体制改革和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认认真真把这部法实施好。实施这部法律目前需要做这么几项工作,一,要认真理解好这部法律。二,我们觉得这部法律面很广,专业性很强,学好它不容易,我们要宣传好学习好这部法律。三,加强对我们干部的培训,要清理法规和文件。全国人大领导同志专门与国务院商量,这部法律很好为什么要拖这么长时间才实施?就是要清理法律,这是一个改革的过程。再接下来就是要完善有关法律的制度。行政审批有很多坏处,实施过程中名声也不好,但是如果我们的社会没有行政审批,那么日子也不好过,什么人都可以随便开汽车,那么我们就不能上街了。所以该立的法我们要抓紧立,工作量很大,但是在这里我作为行政机关一方面的代表,我们也有一种信心把这件事情做好,因为现在从地方到中央,从政府到普通百姓都想把这部法律实施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