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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制定预案严防血吸虫病疟疾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09:43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卢文洁)针对有可能出现的血吸虫病流行和疟疾暴发,广东省卫生厅近日制定了《广东省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和《广东省疟疾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12个县市曾流行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寄生虫病。据2002年全国血吸虫病调查统计,我国现有血吸虫病病人8l万,钉螺面积35.2亿平方米。目前血吸虫病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五省湖区及四川、云南两省部分山区流行较为严重。广东省原有12个县、市和3个农场有血吸虫病流行。虽然广东消灭血吸虫病后没有出现大疫情的反复,但随着经济发展,上述疫区的民工大量涌入,商品的流动,或其他特殊因素,有可能把大量的传染源和钉螺输入到广东,引起血吸虫病流行。

  发现病情不得瞒报缓报

  新近制订的《广东省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暴发疫情的标准:在广东省(原无疫情或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地区)境内发现感染性钉螺、血吸虫病新感染或急性感染病例。疫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疾病预防控制(血防站)、卫生监督等组成的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研究制定控制方案。有关部门发现病情时要马上上报,不得瞒报、漏报、缓报。广东省卫生厅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疫情。

  同时,出现急性血吸虫病暴发流行时,卫生行政部门(血防部门)应立即组织医疗队,深入疫区进行救治。对有疫水接触史的疑似病人,要做好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工作。在未发生急性感染症状之前进行早期治疗,时间应在首次接触疫水4周左右进行。在发生急性血吸虫病暴发疫情的地区,对居民居住地周围有螺水域和滩地等易感地带进行药物灭螺、灭蚴,建立安全生产作业区和生活防护带。此外还要加强对居民临时居住地的饮用水卫生处理。

  每年200万人死于疟疾

  疟疾也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要寄生虫病和传染病。全球每年有2000万人感染疟疾,超过200万人死于疟疾。我省曾是疟疾的主要流行区,新中国成立之初,广东省全部105个市、县均有疟疾流行。上世纪50年代初,年发病率达3.5%~4.9%。经过几十年的综合抗疟,广东省疟疾年发病率逐年下降。1972年起在广东省范围内消灭了恶性疟,上世纪70年代末期年发病率下降到0.73%左右。

  目前我省的疟疾流行虽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内,但由于我省流动人口多且流动性大,与海南等疟疾高传播省份相邻。

  凡疟疾病例在短期内与往年同期相比呈几倍甚至数十倍增长,或出现本地感染的恶性疟病例,甚至伴有凶险病例增多或死亡病例,确定有可能出现疟疾暴发流行时,《广东省疟疾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即启动。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疟疾暴发时将全民预防服药

  在疟疾暴发流行地区,对发病率≥5%的乡村可根据不同情况,以乡、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选择乙/伯、氯喹或哌喹实施全民或重点人群预防服药。同时可根据不同情况,以乡、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进行人、畜房杀虫剂滞留喷洒或药物浸泡蚊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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