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马加爵落网看政府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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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3:32 中国青年报 |
肖余恨 据新华社报道,杀人嫌犯马加爵于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在海南三亚落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马加爵就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实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我在新浪网上看到新闻后面网友的跟帖,几乎高度一致地评价了公安机关的神勇、能干和效率———这对于一贯众说纷纭的网络舆论来说,是难得一见的,惩恶扬善的主流价值观在马加爵一案上获得高度认同,值得一提。 我注意到,公安机关在破获该案后,立刻表态,将迅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将社会高度关注的这一大案的案情向社会公布,以充分满足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公安部也特别声明,将全额兑现20万元的奖赏承诺,此举也是有目的地回应公众的关心———去年,震惊全国的银行劫案在获得举报人提供的重要线索并成功击毙案犯谢先荣后,湖北警方原先承诺的20万元赏金锐减至6万元,公安机关虽提出了理由若干,但并没有获得社会认同,反而闹出了一场有关政府诚信的社会危机。因此,公安部此次明确的态度,会有力地强化政府的诚信形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公众对马加爵落网的普遍感觉。此次公安机关没有因袭以往“外松内紧”的破案理念,而是通过悬赏全面动员社会力量。这一现象,再次证明,尊重民众的知情权不仅会提高民众的防范意识,减少被袭击的危险,还可以提高民众的警觉,为警方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要不是到处可见的通缉令,马加爵“形象”“深入人心”,要不是百姓举报,恐怕公安机关还得费些周折才能将其抓获。 我不禁想起了曾激起社会强烈反响的另两起杀人案。河南省一名“杀人狂魔”,从2001年起跨四省杀人,共作案22起,杀死65人,案犯在河北省沧州市被偶然缉捕。河南省平舆县一名杀手自2001年以来,以网络为媒介在该县诱杀了23名年轻人。这么多人惨遭毒手,不禁引起了社会的沉痛反思。将马加爵案和这两起恶性案件对比起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公民缺乏实现知情权的手段,如果政府有关信息不对社会公开,必将给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以及政府的依法行政造成消极影响。普通公民由于不知道当前社会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因而无法理性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会遭受重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而这种损失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下本来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 政府信息公开,满足公民的知情权,不是政府对公民的恩赐,而是现代社会的必然,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如此,才会实现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