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15项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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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8: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4日电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为推进北京市政务公开,增加政府透明度,方便市民获取政府信息,《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已开始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列出了政府机关应该向社会公开的15项信息内容:北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方针与文件;事关全局的
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决定部门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做出决定。可以依法不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据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该办法旨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4年4月底。(记者李谱春)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