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英文公文改为“由左而右横行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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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5日11: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5日电台湾“立法院”昨天通过公文程式条例、中央法规标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结束多年来传统的自右至左书写格式,规定中文公文从此改为“由左而右横行格式”。 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发言人说,现在,公文必须自左至右书写,英文公文也是如此。
发言人说,这项变化意味着,官员们必须放弃“由右而左直行”的旧格式。 他说,旧格式看起来容易产生混乱,特别是当文中含有数字和英文时。 台湾是在去年初首次提出改变书写方式,希望藉此加速电子化政府推动进程,并与国际接轨。 标准化一直是困扰台湾的问题,一些部门已经改为自左至右书写,但许多部门仍保留旧的书写格式。 媒体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发行量很大的《中国时报》使用传统的书写格式,而同一集团的《中时晚报》则是自左至右印刷。 反对改变公文格式的意见认为,这种改变会使本土文化遭受另一次打击。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 |||||||||